案件名称:冯雨舟与项后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案号:(2017)浙0281民初5727号
所属地区:余姚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8-11公开日期:2017-09-29
当事人:冯雨舟,项后吉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281民初5727号原告:冯雨舟,男,1987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余姚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科飞,浙江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项后吉,男,1965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住余姚市。

原告冯雨舟与被告项后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5日立案。

2017年8月11日,原告冯雨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