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李某与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旬邑县人民法院案号:(2017)陕0429民初958号
所属地区:旬邑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8-08公开日期:2017-08-29
当事人:李某,肖某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429民初958号原告:李某。

被告:肖某。

原告李某与被告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7日立案受理。

原告李某于2017年8月8日以已与被告协商一致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李某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