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盈(福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闽0203执5284号
所属地区:厦门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8-31公开日期:2017-12-18
当事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盈(福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nan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闽0203执5284号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6号之一(海翼大厦一号楼一层、四至六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6840987X7。

主要负责人:傅忠,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永平、张艺君(实习),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中盈(福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3801室A13单元,组织机构代码75137636-7。

法定代表人:卓金本,执行董事。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闽0203民初841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