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傅忠,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永平、张艺君(实习),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中盈(福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3801室A13单元,组织机构代码75137636-7。
法定代表人:卓金本,执行董事。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闽0203民初841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