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张进进,男,汉族,1974年4月5日生,住淮安市清河区,系职工代表。
被执行人:江苏天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机械公司),住所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耀南路9号。
法定代表人:沈永慈,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朱祥付与天宇机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8月1日书面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本案依法应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