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英与姜宝岩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吉0802执426号
所属地区:白城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8-30公开日期:2017-09-18
当事人:张英,姜宝岩
案由:nan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802执426号申请执行人:张英,住白城市。

被执行人:姜宝岩,住白城市。

本院在执行张英与姜宝岩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正在服刑期。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2016)吉0802刑初34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