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海洋,吉林刘春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曙强,男,1979年12月12日生,汉族,无职业,住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原告宋德与被告赵曙强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3日立案。
原告宋德于2017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宋德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