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刑卫,男,1988年9月23日生,汉族,现住山西省忻州市忻府人,农民。
原告郭永红与被告刑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4日立案。
原告郭永红于2017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因原告郭永红处于住院期间,未结束治疗,故提出撤诉申请,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