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马国英与王素霞、贾振国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冀0109民初1707号
所属地区:石家庄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8-28公开日期:2017-09-30
当事人:马国英,王素霞,贾振国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冀0109民初1707号原告:马国英,女,1956年10月5日生,汉族,住藁城区,被告:王素霞,女,1959年9月29日生,汉族,住藁城区,被告:贾振国,男,1959年7月6日生,汉族,住藁城区,本院在审理原告马国英诉被告王素霞、贾振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马国英于2017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马国英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