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朱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鲁1202民初3297号
所属地区:莱芜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9-14公开日期:2016-09-29
当事人:朱某,李某
案由:离婚纠纷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定书(2016)鲁1202民初3297号原告:朱某,农民。

被告:李某,无业。

原告朱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6年9月14日书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