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巫贵保与黄杰克执行裁定书
法院:上思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桂0621执242号
所属地区:上思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6-09-26公开日期:2017-01-16
当事人:巫贵保,黄杰克
案由:nan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桂0621执242号申请执行人巫贵保。

被执行人黄杰克,(现关押在黎塘监狱)。

申请执行人巫贵保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6)桂0621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于2016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4517.89元,本院已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未能查到被执行人黄杰克有可供执行之财产。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桂0621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重新立案,恢复本院(2016)桂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