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通才。
本院在执行嵇中山与被申请人王通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