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刘学森,行长。
被告朱宪章,男,汉族,1967年7月3日生,住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被告刘金英,女,汉族,1967年8月3日生,住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被告朱宪敏,男,汉族,1969年8月3日生,住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被告刘美永,男,汉族,1969年7月2日生,住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被告朱宪章、刘金英、朱宪敏、刘美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一直无法提供被告的具体详细现居住地址,导致本案无法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