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住所地高要区。
法定代理人:杨和池,负责人。
被告:毛新旗,男,汉族,住广东省仁化县,公民身份证号码×××0292。
被告:杨桂贤,男,汉族,住深圳市龙岗区,公民身份证号码×××2573。
原告胡天标与被告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毛新旗、杨桂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4日立案。
原告于2016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以达成和解为由要求撤诉,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