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赵福旺与大丰市乐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关闭清算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苏0982民初4507号
所属地区:盐城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9-14公开日期:2016-11-23
当事人:赵福旺,大丰市乐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关闭清算组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0982民初4507号原告:赵福旺。

被告:大丰市乐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关闭清算组,住所地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光荣村。

负责人:周炳铨,关闭清算组组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友山,江苏朱友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赵福旺与被告大丰市乐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关闭清算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0日立案。

原告赵福旺于2016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赵福旺申请撤诉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