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吴俊霆与刘曙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英德市人民法院案号:(2016)粤1881民初2615号
所属地区:英德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9-18公开日期:2017-03-20
当事人:吴俊霆,刘曙光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1881民初2615号原告吴俊霆,男,汉族,住深圳市。

被告刘曙光,男,汉族,住清远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俊霆诉被告刘曙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按照法律规定预交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