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深圳市轻松点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松树。
本院作出的(2015)深宝法公民初字第128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被执行人深圳市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