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王瑞庆,河南大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阳市龙腾泰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阳市高新区彰德路南段钢材市场10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被告王金山,男,1957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文峰区。
被告郭庆红,男,1973年12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文峰区。
被告魏合峰,男,1973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殷都区。
被告张保军,男,1971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
原告陈新风诉被告安阳市龙腾泰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王金山、郭庆红、魏合峰、张保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陈新风于2016年3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安阳市龙腾泰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王金山、郭庆红、魏合峰、张保军的起诉。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陈新风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