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原告冶成娟诉被告冶长军、张建青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审裁定书
法院: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青0103民初48号
所属地区:西宁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3-23公开日期:2016-04-06
当事人:冶成娟,冶长军,张建青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青0103民初48号原告:冶成娟。

被告:冶长军。

被告:张建青。

本院在审理原告冶成娟诉被告冶长军、张建青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中,原告冶成娟于2016年3月23日以原告主张的拆迁补偿款,被告冶长军(原告丈夫)领取后已花完,现原告放弃诉讼请求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冶成娟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