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郭某与汪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案号:(2015)雁民初字第08325号
所属地区:西安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3-21公开日期:2016-04-13
当事人:郭某,汪某
案由:离婚纠纷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雁民初字第08325号原告:郭某。

被告:汪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某与被告汪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郭某于2016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郭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