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中圣正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云峰。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延与被告中圣正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原告王延于2016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行处分诉讼权利并无不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