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穆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鲁0503民初313号
所属地区:东营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3-22公开日期:2016-04-26
当事人:张某某,穆某某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503民初313号原告:张某某,男,汉族,现住山东省广饶县。

被告:穆某某,男,汉族,现住山东省桓台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穆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某于2016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张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