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原告德化县浮龙竹木工艺有限公司与被告方兹龙、福建省德化县茗跃陶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德化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0526民初207号
所属地区:德化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3-04公开日期:2016-04-08
当事人:德化县浮龙竹木工艺有限公司,方兹龙,福建省德化县茗跃陶瓷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526民初207号原告德化县浮龙竹木工艺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园艺场。

法定代表人程成跃,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奕芳,福建中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方兹龙,男,成年,汉族,德化县人。

被告福建省德化县茗跃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诗墩二期开发区锦玉陶瓷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方兹龙,该公司负责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德化县浮龙竹木工艺有限公司与被告方兹龙、福建省德化县茗跃陶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德化县浮龙竹木工艺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以其欲与被告庭外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