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李荣学与张清波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案号:(2018)吉0381民初1017号
所属地区:公主岭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8-04-27公开日期:2018-05-18
当事人:李荣学,吉林省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清波,张清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吉0381民初1017号原告:李荣学。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永斌,公主岭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翟延萍,公主岭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吉林省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牟建奇。

住所地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与浦东路交汇金源小区*号楼*号***室。

被告:张清波。

被告:张清海。

原告李荣学与被告吉林省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清波、张清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3日立案。

原告于2018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