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永斌,公主岭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翟延萍,公主岭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吉林省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牟建奇。
住所地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与浦东路交汇金源小区*号楼*号***室。
被告:张清波。
被告:张清海。
原告李荣学与被告吉林省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清波、张清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3日立案。
原告于2018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