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余定勇与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渝0106民初2934号
所属地区:重庆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8-04-18公开日期:2018-04-27
当事人:余定勇,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渝0106民初2934号原告:余定勇,男,1972年2月3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重庆市开县。

被告: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659088461。

法定代表人:宋涛,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熊建文,男,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住四川省仁寿县。

原告余定勇与被告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2日立案。

原告余定勇于2018年4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作出的处分。

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