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朱连国申请执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解封裁定书
法院:莱州市人民法院案号:(2018)鲁0683执699号之七
所属地区:莱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8-04-19公开日期:2018-06-30
当事人:朱连国,王继红
案由:nan

莱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鲁0683执699号之七申请执行人朱连国,男,1981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莱州市。

被执行人王继红,女,1967年5月14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莱州市。

关于申请执行人朱连国申请执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02月23日冻结了被执行人王继红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160.74元,现因本案债务已清偿。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