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邓长杰,男,1981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漳平市。
被告:陈建生,男,1967年9月6日生,汉族,住福建省漳平市。
原告邓玉珠与被告陈建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3日立案。
原告邓玉珠于2018年4月24日以陈建生已还清借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邓玉珠撤回对陈建生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