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毕久来与张遵崇、周全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泌阳县人民法院案号:(2018)豫1726执63号
所属地区:泌阳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8-04-19公开日期:2018-05-28
当事人:毕久来,张遵崇,周全
案由:nan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豫1726执63号申请执行人毕久来,男,1969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

被执行人张遵崇(又名张崇),男,1985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

被执行人周全,男,1976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豫1726民初4147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毕久来与被执行人张遵崇、周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

经本院依职权“四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经约谈申请人,申请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同意对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本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