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舒秋田与邱匹才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余干县人民法院案号:(2017)赣1127民初1277号
所属地区:余干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7-26公开日期:2017-07-28
当事人:舒秋田,邱匹才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赣1127民初1277号原告:舒秋田,男,1976年9月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余干县人,住余干县。

被告:邱匹才,男,1941年9月2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余干县人,农民,住余干县。

原告舒秋田诉被告邱匹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9日立案。

原告舒秋田于2017年7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舒秋田撤回起诉,不影响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