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瑞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广饶县人民法院案号:(2017)鲁0523执499号之二
所属地区:广饶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7-05公开日期:2017-10-11
当事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瑞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案由:nan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523执499号之二申请执行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杏园东路53号。

法定代表人:夏书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瑞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广饶经济开发区广兴路。

法定代表人:延军,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瑞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广饶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523民初219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山东瑞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