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赵大满与罗涛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岑巩县人民法院案号:(2017)黔2626执50号之三
所属地区:岑巩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7-21公开日期:2017-09-07
当事人:赵大满,罗涛
案由:nan

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黔2626执50号之三申请执行人:赵大满,男,1977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宣威市。

被执行人:罗涛,男,1981年10月22日出生,侗族,住岑巩县思阳镇。

本院在执行赵大满与罗涛装修装饰合同纠纷一案中,(2016)黔2626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罗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本院已立案执行。

经查,被申请执行人罗涛在中国农业银行岑巩县支行处账户存款3577.8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