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洪荣钦。
被执行人:高孝强,男,1955年2月8日出生,住乌鲁木齐市。
本院在执行乌鲁木齐安家乐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高孝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