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高丽,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刚,资中县船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莉群,资中县船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叶玉琴,女,1970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资中县人,住资中县。
原告资中县万通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叶玉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9日立案。
原告资中县万通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