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邱玉清与王瑞飘、王少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粤0507民初894号
所属地区:汕头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7-05公开日期:2017-12-12
当事人:邱玉清,王瑞飘,王少兰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507民初894号原告:邱玉清,男,汉族,1964年6月2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被告:王瑞飘,男,汉族,1968年3月21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被告:王少兰,女,汉族,1967年7月6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原告邱玉清与被告王瑞飘、王少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4立日案。

原告于2017年7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当事人的上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