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邹永康,男,生于1977年11月16日,汉族,城镇居民。
申请执行人邓波,男,生于1976年7月30日,汉族,城镇居民。
被执行人李学军,男,生于1963年1月29日,汉族,城镇居民。
被执行人雷桂华,女,生于1963年6月17日,汉族,农村居民。
本院在审理案外人李辉、邹永康执行异议一案中,异议人李辉、邹永康于2015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异议的申请。
本院认为,异议人李辉、邹永康的撤回异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