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崔世强,男,1990年12月出生,汉族,陕西省榆林市人。
被执行人崔云军,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陕西省榆林市人。
被执行人单刚刚,男,1970年9月出生,汉族,陕西省榆林市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2013)神民初字第05819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崔世强、崔云军、单刚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崔世强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50万元及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4650元以及申请执行费7450元,被执行人崔云军、单刚刚承担连带责任。
在执行本案的过程中,经本院与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及银行系统查证均无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现本院已穷尽执行措施查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亦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