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尚某某被执行人:任某某本院在执行何某某与洛阳某某轴承有限公司、尚某某、任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04月25日查封了尚某某位于涧西区某街道房屋,查封了任某某位于涧西区某街道房屋。
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应将上述房屋予以解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