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桂丽受贿一案一审判决书
法院:宝清县人民法院案号:(2017)黑0523刑初25号
所属地区:宝清县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6-09公开日期:2017-07-28
当事人:张桂丽
案由:nan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黑0523刑初25号公诉机关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桂丽,女,1964年8月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原系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副处级),现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云峰居小区。

身份证号码:23050419****050021。

因本案,2016年9月9日被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016年9月19日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日由黑龙江省宝清县公安局执行。

现羁押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看守所。

公诉机关以黑宝检刑诉[201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桂丽犯受贿罪,于2017年1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2017年2月13日,公诉机关以本案需要补充侦查为由,建议本院延期审理。

同日,本院依法决定延期审理。

2017年3月12日,公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本院。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万继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桂丽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桂丽于2011年8月份至2016年8月份期间任黑龙江省集贤县政府副县长,主管教育与城市建设工作。

1.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被告人张桂丽为建筑商刘某某协调工程进度在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受其5万元人民币,所得赃款用于生活花销。

2.2014年1月25日,被告人张桂丽为刘某某协调工程进度在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受其10万元人民币,所得赃款用于生活花销。

3.2014年年底,刘某某为感谢被告人张桂丽在工程上的“帮助”,为其装潢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云峰佑岸小区住宅楼,花费17.8884万元人民币。

4.2016年2月4日,被告人张桂丽为刘某某协调工程进度收受其30万元人民币,所得赃款用于生活花销。

5.2015年11月份,被告人张桂丽为开发商矫某某协调工程关系收受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翠湖天地小区购买的商品房一套,价值189.8710万元。

综上,被告人张桂丽收受他人财物5次,共计252.7594万元人民币,案发后全部上缴。

经侦查,被告人张桂丽于2016年9月8日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桂丽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受贿罪,并提出对其判处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张桂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无辩解。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桂丽经2011年8月13日中共双鸭山市委常委第69次会议提名,并经黑龙江省集贤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2011年12月12日当选为黑龙江省集贤县副县长,负责城乡建设、文教卫生工作,至2016年8月10日经中共双鸭山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不再担任该职务。

在此期间,刘某某在黑龙江省集贤县承包第七中学教学楼及外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楼等多项建筑工程,为感谢被告人张桂丽在其承包建筑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提供的帮助,于2013年春节前、2014年1月25日、2016年春节后分别送给被告人张桂丽现金5万元、10万元、30万元,被告人张桂丽将赃款用于生活花销,于2014年年末为被告人张桂丽装潢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云峰佑岸小区2号楼3单元1002室的住宅楼一套(价值17.8884万元);黑龙江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集贤县开发众盛嘉园棚户区项目,为感谢被告人张桂丽在该项目推进及申请贷款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在被告人张桂丽购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宏润翠湖天地小区9栋2单元1302室时,于2015年送给被告人张桂丽189万元。

综上,被告人张桂丽共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51.8884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张桂丽向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检察院退缴全部赃款。

2016年9月8日,被告人张桂丽主动向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出具的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张桂丽于2016年9月8日向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中共双鸭山市委组织部关于李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集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集贤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中共双鸭山市委组织部关于韩春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集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张桂丽同志任职情况说明,证实被告人张桂丽经2011年8月13日中共双鸭山市委常委第69次会议提名,并经黑龙江省集贤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2011年12月12日当选为黑龙江省集贤县副县长,负责城乡建设、文教卫生工作,至2016年8月10日经中共双鸭山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不再担任该职务。

3.被告人张桂丽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张桂丽的身份情况。

4.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及拨款记录,证实由黑龙江省集贤县集鑫公司作为众盛嘉园棚户区项目建设主体和融资主体,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棚户区建设贷款,与黑龙江众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回购合同,黑龙江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须保证按照工程预算清单进行施工,由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即被告人张桂丽兼任黑龙江省集贤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5.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价格认定中心双价认字[2016]第068号价格认定结论书及更正说明,证实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云峰佑岸小区2号楼3单元1002室的装修价格为人民币17.8884万元。

6.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取款凭条,证实2014年1月25日钟某某从刘某某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取款10万元;2016年2月4日王某某从其中国农业银行卡取款30万元。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业务现金解款单及李某某出具的说明,证实李某某系黑龙江省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在矫某某的指示下,于2015年6月2日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向黑龙江省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汇款20万元。

8.矫某某、张某某、袁某某、于某某中国农业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及张某某、袁某某出具的说明,证实张某某、袁某某是黑龙江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黑龙江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11日、11月18日转存到张某某的中国农业银行卡50万元,转存到袁某某中国农业银行卡35万元,后张某某取出50万元交给矫某某,袁某某取出31.95万元并将其中的30万元交给矫某某,及矫某某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于2015年11月10日转存50万元,于2015年11月12日现支49.9999万元,于2015年11月19日现支35万元人民币,于某某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于2015年11月12日现存100万元,于2015年11月15日消费100万元。

9.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哈尔滨市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从黑龙江省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取的票据及周某某出具的证明,证实周某某是被告人张桂丽的外甥女,以周某某名义于2015年1月17日交付翠湖高层定金2万元,并非周某某实际购买,其亦没有交过房款。

于姗于2015年11月15日签订哈尔滨市群力新区宏润翠湖天地小区9栋2单元1302号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并于同年11月20日交齐房款人民币189.871万元。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集贤县教育局关于一贯制九惯制记账名称解释说明及相关票据,证实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刘某某承包黑龙江省集贤县第七中学教学楼及外网工程、黑龙江省集贤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集贤县新建高级中学外网及附属工程。

11.集贤县第八小学改建幼儿园工程招标、投标、中标文件及大庆中信恒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2015年12月份,大庆中信恒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刘某某共同合作投标黑龙江省集贤县第八小学改建幼儿园工程,并于2016年1月11日中标,但此工程没有按中标时间正常施工。

12.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检察院查封通知书、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清单、解除查封决定书、说明及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证实案发后,被告人张桂丽向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检察院退缴赃款人民币251.8884万元。

13.证人刘某某的证言,2011年我承包集贤县七中教学楼,工程总造价是2080万元,到现在也没结清。

张桂丽是主管教育的副县长,拨付工程款必须得她签字,每次我找她的时候她都非常痛快。

为了表示感谢,2013年春节前,我从银行取了5万块钱用档案袋装着放在我包里去集贤县政府三楼张桂丽的办公室。

进屋后,我跟她说了一些客气话,对她的照顾说了些感谢的话,然后我从包里把档案袋拿出来放在她办公桌上。

她说不用,往回推,我转身就走了。

2013年年初,我承包的七中教学楼主体马上就要结束了,外网工程迟迟没定给谁干,我去张桂丽办公室找她,说政府的钱一直没给付到位,我公司欠了不少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经营有困难,能不能把这个活给我干,这样还能给我拨点专项款,缓解一下公司的资金压力,张桂丽答应帮我争取。

2013年4月份,张桂丽打电话把我叫到她办公室,告诉我这个活给我干了,让我去教育局把合同签了,张桂丽是主管领导,帮我争取到了这个工程,我签完合同就开始干七中的外网工程,合同是以我的佳木斯新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集贤项目部的名义签的,2013年9月工程结束。

工程总造价八九百万左右,政府给我拨付了500万左右。

2014年春节前,为了表示感谢,我让我的司机钟振林取的10万元,我用报纸包的放在包里去张桂丽的办公室,进屋后我跟她说了一些拜年的话,然后我从包里把钱拿出来放在她办公桌上,她说不用往回推,我转身就走了。

2014年7月,我听说县里要重新建职教中心,我就去找张桂丽,想把这个活争取下来。

她说跟领导反映,争取。

过了一个月左右,她告诉我这个活给我干了。

2014年秋天,张桂丽去我承包的职教中心教学楼工地检查,她跟我说她买了楼,让我帮着找几个干活好的人给装潢。

之后我和张桂丽一起去云峰佑岸小区看楼,我跟她说这个房子我给你整吧。

她说不用,你帮我找人就行。

我把钥匙要下来后两三天,我就安排我工地上的工人去她家装潢。

做了厨房、卫生间、墙、地面、门窗。

装完之后,我去给她还钥匙的时候她问我花了多少钱,要给我钱。

我说不用,没多少钱。

之后她再没提过要给我钱的事儿。

2015年夏天,我知道集贤县八校要改建成幼儿园,我去张桂丽办公室找她,想把这个项目拿下来,张桂丽说尽量帮我争取。

2015年11月,张桂丽跟我说这个活定下来给我干了,让我准备招标,我用我的佳木斯新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集贤项目部参与的招投标,过了10多天,我中标了,没签合同,一直到现在这个项目我也没干上。

2016年春节后,我让我媳妇儿王玉环从她的卡上取30万给我,我用报纸包上放在一个纸兜里,边开车边给张桂丽打电话,我说领导,给你准备点礼品,她问我在哪,我说在安邦河桥边上了,她说让她儿子去取,过了10来分钟,她儿子开别克轿车来了,我拉开副驾驶的门,把装钱的纸兜放在副驾驶的底下说你把这个东西拿回去,我就走了。

这个活虽然没签合同,我已经中标,基本上就到手了,这个活是张桂丽帮我争取下来的,送这30万是为了表示感谢。

14.证人矫某某的证言,我大约在2012年和薛某某、张某某三个人出资成立了黑龙江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我们众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启动了众盛嘉园项目,张桂丽是主管建设的副县长,工程审批和工程款的拨付等事情都由张桂丽负责,总之我们开发楼盘很多问题都需要她照顾,所以我送给她一套房子。

2014年,张桂丽让我陪她去哈尔滨看房子,她相中了翠湖天地小区的房子,我说我给你买一套。

她选了个1单元21层的房子,210平方米的。

售楼处要求先交点定金,张桂丽当时就自己划卡交了2万元,把这个房子定下来了。

过了约10天,我往我公司职员李某某个人的浦发银行卡里转入20万元,把翠湖天地的收款账号给他,让他把这20万元房款交上。

翠湖天地售楼处工作人员多次催第二笔房款,我因为资金紧张一直没去交,后来翠湖天地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我由于房款未及时缴纳,上次定的楼她们已经卖了,可以给我调换成2单元的13层。

2015年上半年,我分两次给曲某某100万元,他存进农行后怎么往售楼处交的钱,我想不起来了。

2015年年末,我把69万现金给曲某某让他存入翠湖天地指定的收款账户,交了将近68万元的房款后,还剩了1万多现金,曲某某儿媳妇和开发商签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后,又交1万元左右的物业费等费用。

我回去后,跟公司财务对了一下账,那100万是公司直接打到我账户50万,我提的现金,公司又打给员工张某某账户50万元,张某某提的现金交给我的。

另一次是公司打给出纳员袁某某35万元,袁某某给员工开资用了3万多块钱,剩下的钱袁某某提现后,交给我30万,我从自己账户上提了35万,加上手里的现金4万,都交给曲某某了,把张桂丽以前交的定金2万还给她了,我一共拿了189万元。

15.证人曲某某的证言,2015年上半年,张桂丽说她在哈尔滨群力订了一套房子,总价是180多万元,近期得去交100万元房款,让我去哈尔滨找矫某某,这100万矫某某给拿,还特意告诉我带张于某某的银行卡去交款。

我就去了哈尔滨,矫某某提了两个布兜子,他说这些一共是100万,我拎着这两兜子钱存进于某某的农行卡里,工作人员说正好是100万。

矫某某又拉着我去了翠湖天地售楼处,我用于某某的卡划了100万房款。

第二次去交房款是2015年下半年,张桂丽说群力那个房子还差60多万尾款,交完就能签合同了,钱还是矫某某拿,让我再去一趟哈尔滨。

我让我儿子曲某某开车,拉我和我儿媳妇于某某一起去的哈尔滨,矫某某拎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面是现金69万元,在银行交了67万多,把尾款都交清了,现金还剩1万多元,我又回售楼处用这些钱把杂七杂八的费用交了。

矫某某把前期交定金的两张票据给我,我交给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我开了一张总额180多万元的票据,交款人名字写的于某某,购房合同是我儿媳妇于某某签的,张桂丽说那22万也是矫某某拿的。

16.证人曲某某的证言,2016年春节后,我妈张桂丽让我去刘某某那里取过一次东西,在安邦河新修的路边给我一个手提的方形纸袋子,我交给我妈了,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哈尔滨群力新区的房子2015年上半年交了100万元的房款,是我爸曲某某用我妻子于某某的银行卡交的。

2015年秋天我和我爸、我妻子去哈尔滨找矫某某去的翠湖天地售楼处,矫某某带我爸一起出去了,过了很长时间,我爸才和矫某某回来,和我说尾款从银行汇给开发商了,好像是67万多。

17.证人于某某的证言,2015年下半年,我婆婆张桂丽管我要的银行卡,我给她了。

哈尔滨群力新区翠湖天地小区的住宅是我公公曲某某和婆婆张桂丽于2015年购买的,2015年末,我公公找我和曲某某一起去哈尔滨,矫某某来找我们,一起去的群力新区翠湖天地售楼处,我公公让我签合同,之后我们就回来了。

18.证人钟某某的证言,我干二手车之前给刘某某当司机,我经常帮刘某某取钱,他卡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