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河南中原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孟州市梧桐路中段,机构代码73246965-6.自诉人杜菊荣以被告人河南中原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7年6月18日向本院提起控诉。
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因被告人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自诉人杜菊荣向本院申请撤回自诉。
本院认为,自诉人杜菊荣的撤诉申请确属自愿,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自诉人杜菊荣撤诉。
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