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刘宏伟,男,1982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通化县。
被执行人:卢文有,男,1961年3月19日出生,汉族,住通化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树新与被执行人刘宏伟、卢文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刘宏伟、卢文有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现申请执行人王树新书面申请本案本次执行终结。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