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向杨,男,1961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北碚区。
被执行人重庆银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洋河花园34号22-2,组织机构代码67610169-6。
法定代表人陈辉,经理。
关于李松蔚与向杨、重庆银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李松蔚依据本院作出的(2016)渝0105民初2290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向杨、重庆银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借款27600元及利息,本院于2017年2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同时依托网络查控系统、穷尽执行举措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但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
执行中,本院还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相关消费。
但本案申请执行的借款27600元及利息仍未能执行兑现。
本次执行程序已无法继续进行,应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据此,本院依照《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