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丁勤,女,1962年7月30日生,汉族,住西华县。
被执行人李大芳,男,1962年4月10日生,汉族,住西华县。
本院在执行李穴申请执行丁勤、李大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穴自愿撤销对被执行人丁勤、李大芳的执行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