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广州大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训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粤0114民初6968号
所属地区:广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8-07-17公开日期:2018-09-07
当事人:广州大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训哲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粤0114民初6968号原告:广州大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花都区。

法定代表人:远金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小庆,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火琼,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训哲,男,1988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仙桃市。

原告广州大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训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3日立案。

原告广州大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广州大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