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骥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溆浦县人民法院案号:(2018)湘1224执202号
所属地区:溆浦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8-07-11公开日期:2018-09-16
当事人:王骥
案由:nan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湘1224执202号被执行人:王骥,男,汉族,1990年6月26日出生,住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王骥罚金一案中,依据本院(2017)湘1224刑初125号刑事判决书,没收被执行人王骥个人财产50000元。

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方式对被执行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如发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