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重庆靖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周艳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7)渝05民终1696号
所属地区:重庆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二审
裁判日期:2017-03-08公开日期:2017-06-28
当事人:重庆靖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周艳红
案由:劳动争议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渝05民终169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靖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海龙村9社,组织机构代码74747856-3。

法定代表人:徐君,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艳红。

上诉人重庆靖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艳红劳动争议一案,不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16)渝0107民初71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在本院审理过程中,重庆靖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上诉人重庆靖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撤回上诉的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