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白凤仙与白秀芬、白玉芬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建水县人民法院案号:2017云2524民初324号
所属地区:建水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3-20公开日期:2017-07-03
当事人:白凤仙,白秀芬,白玉芬,白秀英
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云25**民初324号原告:白凤仙,女,1972年12月10日出生,傣族,农民,住建水县。

被告:白秀芬,女,1964年4月1日出生,傣族,农民,住江苏省沭阳县。

被告:白玉芬,女,1965年10月1日出生,傣族,农民,住建水县。

第三人:白秀英,女,1963年2月7日出生,傣族,农民,住建水县。

原告白凤仙诉被告白秀芬、白玉芬、第三人白秀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7日立案。

原告2017年3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撤诉是原告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依法准许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