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蔡立新与安乡恒生置业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安乡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湘0721执378号
所属地区:安乡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3-13公开日期:2018-07-18
当事人:蔡立新,安乡恒生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nan

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湘0721执378号申请执行人:蔡立新,女,1969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安乡县。

被执行人:安乡恒生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乡县深柳镇潺陵社区一环中路。

法定代表人:周章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蔡立新与被执行人安乡恒生置业有限公司物权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安乡恒生置业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蔡立新同意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