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009065542023。
负责人:唐军,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樊兵,男,1976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隆昌县,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直属支行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魏,男,1982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住内江市市中区,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直属支行职工。
被告:段敏,女,1976年4月30日出生,汉族,住内江市市中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直属支行与被告段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直属支行于2017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直属支行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