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安庆市永富家电有限责任公司、潜山县华帝厨房电器经营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皖0802执186号
所属地区:安庆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3-14公开日期:2018-04-08
当事人:安庆市永富家电有限责任公司,潜山县华帝厨房电器经营部,凌维维
案由:nan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皖0802执186号申请执行人安庆市永富家电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

被执行人潜山县华帝厨房电器经营部,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

被执行人凌维维,男,1988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皖08民终1817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潜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