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永年县高盛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永年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冀0429执973号之一
所属地区:永年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3-28公开日期:2017-09-22
当事人:永年县高盛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永年县建发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nan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429执973号之一申请执行人永年县高盛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洺关镇西山路西段路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29599903854B。

法定代表人王祯博,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邯郸市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年区临洺关镇火炬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297620872379。

法定代表人马建平,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永年县建发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年区临洺关镇火炬街。

机构代码:721618492。

法定代表人马建发,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永年县高盛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邯郸市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永年县高盛贸易有限公司督促程序案件一案,原永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429民督1号支付令已发生法律效力。

2016年10月24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永年县高盛贸易有限公司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