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楚清超、赵秀花、楚行利与被执行人焦文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汝南县人民法院案号:(2017)豫1727执293号
所属地区:汝南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3-10公开日期:2017-11-30
当事人:楚清超,赵秀花,楚行利,焦文平
案由:nan

汝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1727执293号申请人:楚清超申请人:赵秀花申请人:楚行利被执行人:焦文平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楚清超、赵秀花、楚行利与被执行人焦文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焦文平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